| 类别 | 报考学科门类(专业) | 总分 | 政治理 论 | 外国 语 | 业务课 一 | 业务课 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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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会计硕士 | 225 | 100 | 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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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艺术设计硕士 | 360 | 50 | 50 | 75 | 75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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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项计划 | 强军计划 | 总分 260 | ||||
| 单独考试 | 总分 260 | |||||
|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| 满分 500 分总分降 20 分,满分 300 分总分降 12 分 | |||||
|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*/
退伍大学生专项计划 |
满分 500 分总分降 10 分,满分 300 分总分降 6 分 | |||||
注:
1. 照顾学科:力学[080100]、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[082500]、兵器科学与技术[082600]。
2.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: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, 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。
3. 符合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、“三支一扶计划”、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、“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”、“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”、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等项目条件的考生,按教育部加分政策执行。
符合以上照顾和加分政策的考生,需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公布后五天内,持相关证明到学校研招办和报考学院提出申请。
按教育部要求,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,资格审查材料包括:
登记表》(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,系统将于 3 月 7 日后开通);
②准考证;
③身份证[出示原件,提交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)];
④学历证书(出示原件,提交复印件,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);
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(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);
136-5764-358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