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是将调整结果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。
具体调整工作将另行通知。预计2019年上半年对外发布调整结果。
6. 调整过程中如何做好过渡衔接?
答:为做好调整的过渡衔接,工程硕士、工程博士研究生2018、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、培养、学位授予。2020年起,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、培养和学位授予。